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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认定

荥阳市2021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9-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河南省郑州市关于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按照教育部、省、市工作安排,结合荥阳市实际情况,现将荥阳市2021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欲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者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当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在荥阳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可在内地(大陆)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会及时更新有效期限。
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条件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五)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或本网站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及工作安排
1、网报
网报时间  2021年9月13日——9月27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现场将不能通过审核。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字迹不清楚、大小不适合、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申请人需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A4纸),用于后期现场确认提交。国考面试合格申请人员请选择“国考合格人员”,符合免试认定的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选错入口,现场无法提交材料。报名成功后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申请人现场确认。
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申请人现场确认。
2、体检
体检时间:  2021年9月27日(空腹,早上7:30开始)
体检地点:荥阳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医院地址:荥泽大道与康泰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电话: 0371-85211122    0371-85211177.
申请人将体检表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粘贴与网报同底版照片后前往体检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后面附件1)。怀孕人员胸透可以缓做,补做胸透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3、现场确认
(1)时间:2021年10月12日——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荥阳市教育局荥泽大道与康泰路交叉口西南角 
请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确认,不允许代为报名,不接受集体报名;也请大家自觉遵守确认现场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等)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3)须提交的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在居住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需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驻荥阳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硕士另需补充提供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五)国考合格证明或免试认定证明。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教育硕士另需补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六)指定医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有效期在一年以内)。体检表双面打印,A4纸,体检结果显示为“合格”,加盖有体检医院体检公章。《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或本网站下载。
(七)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粘贴于体检表正面左上角空白处,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八)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我中心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九)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A4)。
以上要求材料均为原件,所有证件原件,现场确认审核完毕后退还申请人。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提交原件。
五、证书及申请表的发放
1、发放方式:现场领取。
2、领取时所需材料:
申请人本人领取证书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
他人代为领取证书所需材料:代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证书所有人的下列材料之一:
(1)证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
(2)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按过指印的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后面附件2)。
3、领取时间: 2021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关注认定现场的通知。
4、领取地点:荥阳市教育局408室
六、其它事项
(一)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请前来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申请人按照体检医院及认定单位的要求,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遵守现场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请妥善保存《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尤其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一旦遗失将无法补办,《教师资格证书》也将同时失效。
    咨询电话:  0371-64629331
附件:
1.荥阳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2.领取证书委托书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

荥阳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完全符合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后期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否则当事人自己承担
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9月27日
体检地点:荥阳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医院地址:荥泽大道与康泰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电话: 0371-85211122    0371-85211177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
一张、自己打印河南省教师资格证体检表一张(体检表A4
双面打印,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
2、收费标准:初中、小学教师170元/人,幼儿园教师收费为198元/人,体检交费采用现场交费形式。
3、请所有申请人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4、体检咨询电话:
0371-85211122    0371-85211177
5、体检之后按时(9月29日下午)领取体检结果并妥善保存,备现场确认时提交。
四、体检须知
1、为做好本次健康体检,进入体检中心每人需健康扫码并自行佩戴口罩;
2、体检前三天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勿食油腻、甜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早上抽血应空腹,抽血的时间为早上10点
以前,抽血后请按压针眼10分钟。
4、做腹部彩超检查时,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早
晨空腹)。
5、小便化验需在彩超检查后进行,最好留取中段晨尿。
6、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携带备
用药物,有既往病史者,在体检时请向体检医师说明。
7、女士不宜化妆,穿连衣裙、连裤袜及胸前带有饰品
的上衣毛衣等。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文胸,女同志的文胸不要带钢托,不要穿金属亮片的内衣。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请在医生指导下做好防护。
8、怀孕人员,可以缓做X线检查(生产过后,补做胸透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
9、有晕针病史者,在抽血前请告知工作人员,做好防范。
10、参检人员体检时请务必看清体检表上的《体检顺序》
及项目,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验血和彩超后可以进早餐,其
他检查可交错进行。
11、参检人员体检时如有疑问请与体检中心人员联系。
 
 
附件2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委托书
 
我叫           ,身份证号为:                      ,认定学科为:     学段      学科,因个人原因不能到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和认定表,特委托            代为领取资格证和认定申请表,代领人身份证号为:                         。受委托人所代理领取行为经本人授权,合法有效。在代领过程中所发生的证件遗失等情况,全部责任由委托人本人自行承担。
 
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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