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黎阳教育官方网站!
新闻资讯

南阳市2019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04-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结合教育部和省工作安排及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南阳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南阳市辖区内2015年(含)前入学且2019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条件,分成以下三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河南省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第二、三类社会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需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二、认定条件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南阳市的中国公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下半年开展:
  (一)2019年上半年共开展两次认定工作
  1.面向社会人员认定
  ⑴网上申报时间:5月13日-5月20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⑵体检时间:5月24日。(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含邓州市)和卧龙、宛城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其它申请人员请关注认定机构公告
  ⑶体检地点::南阳市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南阳市中州路与车站路交叉口东南角)。
  体检注意事项:
  1. 体检在早上6:30 进行。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 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一式两份和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体检表在“河南省教师资格http://jszg.haedu.gov.cn”)。
  3. 请于体检的三个工作日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代领者携带体检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南阳医专一附院医技楼四楼体检科凭当日体检号领取体检结果。
  4. 体检费用为160元/人,幼师220元/人。
  ⑷现场确认时间:5月28日-5月29日(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申请人到本人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人事科提交材料)。
  公布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于7月25日前完成。请申请人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通知。
  2.面向应届师范生认定
  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所在院校负责集体报送申请人材料。
  ⑴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设定为4月25日至5月8日。
  5月21日—5月24日,按照要求,集中将我市相关院校提交的材料报送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⑵5月27日至5月31日,申请人向本校相关部门递交现场确认材料:
  ⑶审查认定阶段(6月3日至6月28日)
  ⑷体检时间:由相关院校具体通知。
  6月3日至6月6日,有关院校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
  6月10日至6月28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查,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有关院校。
  ⑷领取教师资格证书(7月1日至7月25日)
  有关院校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持有效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等)及时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原件。
  (一)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3.申请人招生录取审批表、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等材料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供;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二)社会申请人提交如下材料:
  1.第一、二类社会申请人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幼师、中师学历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需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从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
  2.第三类社会申请人提交如下材料:
  第三类社会申请人需提交上述第一、二类社会申请人申报材料的(1)、(2)、(4)、(5)项外,另需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
  五、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六、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和体检
  申请人按照时间安排,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在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根据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在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2.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现场确认。
  3.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
  七、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级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者,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电话:
    卧龙区63132877      宛城区63231917
    南召县66923056      镇平县66022878
    内乡县65333274      淅川县69232993 
    西峡县69680009      唐河县68977660
    新野县66269103      桐柏县68216919
    方城县67215660      社旗县67921679
    邓州市62168623
  
    南阳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如有需求,请填写下方表单进行留言
相关文章
河南黎阳教育(总部)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东风路交叉口路北400米路东融元广场B座12楼34室
联系电话:谢老师 15237197039
网址:www.hnlyjy.com
客服QQ:1664113979

互动平台
  • 郑州
  • 洛阳
  • 南阳
  • 开封
  • 安阳
  • 周口
  • 驻马店
  • 新乡
  • 三门峡
  • 焦作
  • 濮阳
  • 商丘
  • 信阳
  • 许昌
  • 平顶山
  • 鹤壁
  • 济源
  • 漯河
  • 黎阳教育(总部)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东风路交叉口路北400米路东融元广场B座12楼34室
    联系电话:谢老师 15237197039

  • 黎阳中牟校区

    地址:中牟新城区商都大道与宝峰街西100米路北
    电话:18530968616

  • 虚位以待

  • 虚位以待

  • 虚位以待

  • 虚位以待

  • 虚位以待

  • 虚位以待

  • 黎阳新乡校区

    地址:新乡学院东校区南常青藤小区康悦大药房二楼弘毅教育(向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联系电话:孙老师 15936598751

  • 虚位以待

  • 虚位以待

  • 虚位以待

  • 黎阳永城市校区

    地址: 永城市新城一高南门天桥东20米路南
    联系电话:0370-6079186

  • 黎阳信阳师范校区

    地址:信阳师范学院东门二街尽头处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15938209656

  • 黎阳信阳市浉河校区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飨堂社区师院东门正北方向130米
    联系人:13193872650

  • 黎阳许昌禹州校区

    地址:禹州市第三汽车站发发超市红绿灯西100米路南(老农机公司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5188532258

  • 虚位以待

  • 黎阳鹤壁淇县校区

    地址:淇县东环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南30米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18839267877

  • 虚位以待

  • 虚位以待

  • 虚位以待

24小时咨询电话:

18530968616

查看联系新浪微博
黎阳教师网

加盟电话:152-3719-7039
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东风路交叉口

技术支持:郑州网站制作 豫ICP备17005482号-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