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6-10
根据《中共巩义市委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现状,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167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教师167名:其中语文45名,数学40名,英语24名,政治2名,历史3名,地理3名,物理7名,化学7名,生物5名,体育12名,音乐6名,美术6名,信息技术3名,特殊教育4名。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4、具备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5、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二)报名资格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特殊教育的考生必须是师范类本专业的毕业生;
2、具有教师资格证,与报考专业一致;(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不能到初中任教);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注:本次招聘的教师分配去向原则上为乡镇的初中、小学及教学点,且服务期满3年后方能申请调动。特殊教育专业分配去向为巩义市特殊教育学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六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招聘方案,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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