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的补充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6-15
根据郑州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对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递交材料的时间做出调整,现将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递交材料时间安排
现场递交材料时间:6月20日—6月21日;工作时间9:00-17:00。
递交材料地点: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体局窗口。
咨询电话:0371—62830937
二、申请人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体局窗口递交,不允许他人代为递交,不接收集体递交。申请人递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B4纸)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B5纸)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B5纸)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户籍不在登封但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网上记录或由社保局开具的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师范生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9)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师范生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一寸同底板彩色免冠照片3张。(与网报照片同底板)
复印件都是B5纸。
上述第(1)、(2)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