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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表

【南阳招教】南阳市市直学校2019年招聘202名教师公告(11月8日报名)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10-3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于2019年11月8日赴河南大学通过校园招聘公开招聘教师202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南阳市市直学校政府举办的公办学校,隶属于南阳市教育局,均属财政全供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范围

“校园招聘”范围: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及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进入“双一流”建设的师范院校。

四、招聘岗位、名额

共公开招聘教师202名。具体岗位详见《南阳市市直学校2019年招聘教师职位表》。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具备要求的教师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相关院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报名地点为河南大学校园招聘现场。报名时本人需持院系专业介绍信、本人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

应聘的本科学历的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应聘的公费师范生,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办法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招聘情况说明

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宛政纪【2016】46号)和《关于解决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需补进教师的请示》(宛教人〔2018〕109号)精神,新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应届师范本科生在市人社、编制部门备案,实行聘用制,与学校在编老师同工同酬、同步晋升职称、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纳入预算管理。新招聘的“公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信息来源:http://job.henu.edu.cn/module/position_brief_detail/id-9102/nid-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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